郭校长:奇葩的美国禁酒令(一)
2017-01-19 10:47 来源 : 酒博 作者 : 郭校长
禁酒令,可以说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愚蠢的一条法律。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和酒有关的一切都是非法的,然而美国人民顶着坐牢的风险,一直在千方百计地喝酒。
禁酒令是美国宪法的第18号修正案,于1920年代开始实施,法令规定凡是制造、售卖及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均属违法;虽然自己在家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就属违法,违反法令最高可罚款1,000美元并坐牢半年,那时的周薪也就10美元左右,1,000美元可以买3辆福特汽车了。
奇葩的生产和运输方式
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禁酒令正式生效,与酒有关的一切被迫转入地下,违法造酒,违法私运,再到违法贩卖。生产不能明目张胆,酒厂转移到乡下隐秘的场所,甚至家中的浴缸也用来蒸馏“浴缸金酒”。走私生意日益猖獗,那时蒸汽船已经能够环游世界,欧洲的威士忌只要几天便可运达美洲,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像个触角一直延伸到巴哈马群岛,古巴的朗姆酒从这里走私最方便不过。海岸警卫队当然也不是吃素的,对那些关系不到位的走私商还是要秉公执法。禁酒令激发了人们层出不穷的智慧,譬如私酒贩子为躲避追捕,会在鞋底加块木头,这会让探员误以为是狗爪子印儿。
电影《美国往事》里有个桥段让人印象深刻,装酒的货箱底部绑上几袋子盐,箱子上部系上浮力球,遇到海岸警卫队,马上把货扔到海里,条子撤走后再返回来找,等盐一融化,货物就会随着浮力球浮上水面,十分高明。
一战以后,美国进入咆哮的20年代,科技发展迅猛,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歌舞升平、艺术多元、娱乐至上,这样的时代怎么能少了酒精呢?禁酒的年代,酒却无处不在。很多地方在偷偷卖酒,妓院里,酒是妓女和嫖客间的催化剂;赌场里,开心不开心都得让赌鬼们喝点,总之客人越不清醒,赌场妓院赚得越多。
地下酒吧(speakeasy)仿佛雨后春笋,全美大约涌现出了10万家之多,酒吧里有暗门、密道、假橱窗等各种各样的伪装。喝酒的人形形色色,有政客、警察、妓女、赌徒、商人、公务员、白领,乃至学生,执法者也是其中的一员,因为大家有一个共同的需求——喝酒。
禁酒令的漏洞
不得不说,禁酒令有巨大的漏洞。既不能造酒,也不能卖酒,这已经很荒唐了,更离谱的是,居然可以自己在家喝酒!问题是酒该从何而来?禁酒令还规定,可以一个人喝酒,但找个酒友、组织酒会可不行,一起喝是违法的!话说回来,只要喝酒的人不张扬,警察怎么知道谁喝了酒?美国人民视自由的权利至高无上,难道警察冲到老百姓家来查吗?
禁酒令允许生产和销售祭祀用酒,也允许持医生处方在药房购买药用酒,于是,药房变成了私酒的买卖场所。医生一边悬壶济世,一边贩卖私酒,暴富的医生经常遭人眼红,但这仍然挡不住美国人民爱生病的趋势,大家都想从药房弄点儿酒喝,医生今天在美国的地位仍然很高,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年代落下的根儿。
禁酒令允许个人每年制造不超过200加仑的水果汁或苹果酒,这也是个漏洞,浓缩果汁是酿酒的理想原料,苹果大量地制作压缩汁再卖出去酿成酒,这个买卖超级好做。买不起酒的人只好自酿,浓缩葡萄汁也很风靡,后来还发明了葡萄砖,这是一种脱水葡萄和酵母的组合,产品包装上有非常贴心的提示 “注意:请不要向内添加糖和酵母,否则将发酵成酒!”这就是明明白白地教人们如何违法酿酒。
法律并非无所不能,禁酒令从一开始就是失败的,很多执法者也对此持质疑的态度,因为警察自己也在一直偷偷喝酒。禁酒令期间,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假酒、走私酒,酒精消耗量和犯罪率急剧上升,黑社会转型为走私商,警察成为了黑社会,整个社会焦躁不安,社会信任体系荡然无存,法律成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