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喜好
2015-07-20 11:42 来源 : 《深圳商报》 作者 : 百尝
英国《Decanter》杂志每年都会举行葡萄酒大赛,从世界各产区中选出他们觉得优秀的酒品出来。宁夏“贺兰晴雪”酒庄的2009年份“加贝兰”干红,在2011年获得“10英镑以上波尔多品种”类别的国际首奖,因此声名鹊起,带动了中国葡萄酒的发展。
做过多次大赛主席、英国酒界著名人物的Steven Spurrier先生,在每次品鉴会开始前的讲话中,都会叮嘱评审们说:“要将你们的个人喜好留在门外。”毫无例外地,2015年又是如此。2008年应邀参加他主持的“柏林盲品”之北京站时,我也亲耳听到他的叮咛。
这不是一个人的论调。很多葡萄酒大师、评论家都持这一样的观点。苦口婆心地强调:在评判一支葡萄酒时,“重要的是不可以带入自己的偏好在其中”、“把个人偏好带进评判是很可怕的”云云。
年青刚入行时,也接受西方大师们的教诲。一次喝酒,我说了这样的话:“这是一款好酒,但不是我喜欢的风格。”结果,被一向钦服的饮食界前辈教训:“你是在证明你有烂的品味么?”
什么叫你喜欢的不一定就是好的?好的不一定是我们喜欢的?这是好酒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谁这么自大?我们一定要去喜欢好的东西,车啊、表啊、酒啊、人啊。不能分辨好坏,那就去学,要做到我们喜欢的就是好的。学会好的品味,才能位于好的品位。
——真正是醍醐灌顶。
后来,在参加的为数不多的葡萄酒大赛做评委时,我也可以放下自己的喜恶而从众,结果,选出来的常是很平庸的酒。这也令我思考:冷漠的客观性对于理解一瓶酒真的适宜么?个人体验难道就不客观?隐藏自身如何能带来公正的结果?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但“知”是起点。很多人根本不知何谓好酒,以为一句:“我喜欢的就是好酒”,就洋洋得意了。这是无知。
另一种无知:“这款酒是我喜欢的口味,但这是评比场合,为了公正、客观,我不能给它高分。”这合理么? 客观就是撇开自己的好恶?也不该这么认为。
现代主义的评论家以为压制了一切“我”的痕迹,就是客观了。“好酒是在个人的喜好之外”,这是他们的论调。这不是客观,是自大,而且是盲目的。
客观是在超越自己的好恶并包含自己的好恶之基础上建立的。
我们认为“好的东西”必定是我们喜欢的东西,谁也不是上帝,全知全觉,不偏不倚。
客观而不是虚与委蛇。趣味需要培养,品味需要学习,不能把自我喜好排除在外,对葡萄酒的品鉴亦不例外。鉴赏是审美的趣味,需通过愉快的情感来作判断。审美趣味指的是主体审美偏爱、审美标准、审美理想的总和,是审美观念体系的集中体现。不能把偏好撇开,拒之门外。
身为一个酒评家,如果缺少哲学、美学的素养,是成为不了“大师”的。好酒有它的标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大方承认,并在品评、打分上给以体现,做不到就别自诩客观。
万象…舌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