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葡萄酒在新疆市场受到欢迎
8月13日20时许,乌鲁木齐市月明楼批发市场老潘酒业负责人潘多锋,准备关门打烊。他从电脑里调出了“解百纳销售统计表”,记录当天的销售数量:新天高级解百纳干红6箱,楼兰解百纳干红2箱,长城解百纳干红3箱……
而在一个月前,他是不会做这项工作的,8月初的一项改变促使他做这项统计工作,他已经做了有10天了。
8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12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要求撤消商评委将“解百纳”商标裁定给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张裕)”的起诉,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解百纳”商标归属之争告一段落,但硝烟却更加弥漫。
盛产葡萄美酒的新疆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波及……
事件回放
今年5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作出复审裁定:6年前核准张裕注册的“解百纳”商标现维持注册,并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同时,驳回长城等四家企业针对“解百纳”商标提出的撤销申请。
由此,张裕联系各地工商部门,要求开展非张裕解百纳的市场清理工作;中粮酒业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简称王朝)等12家大型酒业公司则联系整个葡萄酒行业结成联盟(简称酒业联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申请撤消商评委的裁定。
这个企业与行业的对峙,在全国葡萄酒行业范围内掀起轩然大波,对新疆葡萄酒企业以及经销商也造成不小的冲击。有关专家认为这场官司无论胜败如何,都会承受时间和金钱的巨大成本,而在这种反复博弈的整体性内耗中,谁都不会是真正的胜利者。
事件影响
新疆市场微起波澜
“要是张裕赢了官司,我们的销售额肯定要受到影响。”乌鲁木齐老潘酒业负责人潘多锋说,他是新天、楼兰、长城等品牌红酒的一级代理商,他销出的红酒,解百纳系列产品占到了80%左右。
为了支援其他葡萄酒企业打赢这场官司,潘多锋出了一部分资金,还收集、整理了自家的红酒销售数据,提供给新天等酒企,他说:“我这算为酒业联盟胜诉出一份力吧。”
同是红酒一级批发商的乌鲁木齐市红安琪商行负责人丁琪则认为,这场官司至少要打两三年,不管结果如何,受伤的都是葡萄酒企业,“我们销售商会有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丁琪自信,即便张裕赢了官司,政府也会给销售商留下“消化存货的过渡期”。
但他希望一切照旧,毕竟每家品牌的解百纳都有自己的消费群体,他不愿意失去这些消费群体。他说:“就品质而言,新疆本地生产的解百纳更符合新疆人的口味,张裕在新疆卖的并不好。”
张裕公司驻乌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承认:“新疆目前还是一个待开发的市场。”
与红酒批发商不同的是,零售商们表现的很平静。环球大酒店、新疆大酒店、银都酒店、家乐福超市的酒水销售负责人,给了几乎一致的回答——“这场官司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对我们没有太大影响。”
环球大酒店酒水部负责人陶卫东说:“受影响的是葡萄酒厂家,如果他们不能再打‘解百纳’,必须重新更名,就意味着酒厂必须重新投入广告等营销成本。销售商卖什么酒都是卖,即便哪天新疆酒企生产的‘解百纳’换名字了,我们只需要跟顾客解释清楚就可以了。”
新疆酒企积极参战
张裕解百纳与整个行业的战斗并不轻松,双方谁都不敢松懈法律诉讼的准备工作。张裕将自己1936年获得中华民国商标局批准的注册证书翻了出来。一同作为证据的还有张裕1959年、1985年和1992年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而在1998年之前,使用“解百纳”的只有张裕一家。
酒业联盟则集中整个行业的力量,筹集资金、准备资料,备战诉讼。
新疆新葡王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明确表明愿意为这场诉讼提供相应资金支持。他们认为,几年前,国家商标总局没有把“解百纳”商标归给张裕,就意味着允许其他酒业生产“解百纳”,对“解百纳”品牌作出贡献的并不仅仅是张裕一家,现在张裕要独享“解百纳”,显然违反了国家新出台的《反垄断法》。
同样不平静的还有中法合资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他们为提起诉讼的葡萄酒企业准备了相关法律文件,同时请求巴州政府发函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解百纳”商标争议案进行复议。
“解百纳”干红是乡都酒业的主打产品,他们为该品牌的营销、拓展做了很多广告投入。乡都酒业总经理李晓云说:“我们相信法院会给整个葡萄酒行业一个圆满的交代。”如果“解百纳”真的判归张裕一家所有,“这就是葡萄酒行业的一场革命了,那时候,我们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事。”
新天国际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苏总经理则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评估“解百纳”归属张裕后对新天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法院最终裁定没有下来之前,张裕擅自让其它酒企生产的‘解百纳’下架是不合适的。”
消费成本可能增加
消费者也在计算自己的消费成本和适应成本。
艾先生是一位红酒爱好者,近5年来,他只喝新疆本土一家酒厂生产的“解百纳”,因为“那酒口感好,其他牌子的,我喝不惯。”如果换个名字,“谁知道质量、口味会不会变了。”
与艾先生不同,徐女士更关心“解百纳”的价格会不会因这场官司而改变。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解百纳”葡萄酒在葡萄酒市场上属于中高档产品,价格在40元到数千元不等。她一般会买价位在40元左右的“解百纳”。
按每年消费20瓶计算,她一年的红酒消费成本是800元。但如果市场最终只能销售张裕解百纳,选择空间缩小不说,张裕解百纳最便宜也要卖到90元,“我们的消费成本要增加一倍多,这是我不愿看到的。”
来自乌市工商局的消息显示,目前工商部门并没有参与到张裕提出的其他品牌解百纳葡萄酒商超下架行动中。
市工商局商标监管处处长杨军介绍,“现在法院的最后裁定还没出来,解百纳的商标归属还没有定论。”
8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召开有关会议,表示“解百纳”商标归属权尚处于人民法院的最后裁定之中,各地工商部门不需要对非张裕产的“解百纳”葡萄酒强制下架,允许非张裕产的“解百纳”葡萄酒继续销售。
这个消息对疆内生产“解百纳”的30多家葡萄酒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而等待他们的还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
官司背后
谁都不会“赢”
“这不是一场简单的商标之争,而是利益蛋糕之争!”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法律系主任陈彤分析说,利益在“解百纳”和“解百纳们”中间拉扯。其中,“解百纳”代表了张裕坚持的商标,而“解百纳们”则代表了酒业联盟的利益。事实上,由于法制和观念的双重滞后,在“解百纳”商标的法律保护成就之前,围绕着这一标识和称谓的利益集团就已经形成了。
虽然从商标法的角度看,“解百纳”确乎有作为注册商标继续存在的理由。但是,一旦以司法的方式确认这种显著性,那么鉴于知识产权的独占特性,“解百纳们”就会从已经形成的利益蛋糕当中被切割出去,并由此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正是在这里,司法又一次面临抉择——倾向于“解百纳”,是维系了法律的规则但却牺牲了“公益”;倾向于“解百纳们”,那是袒护了“公益”,但却要面对“证据不足”的质疑。
是维护现实的利益集团,还是要维护法律的长远价值?不论答案如何,它对于后继案件的指预和相关当事人的行为导向作用,都是不可估量的。
经由此案,所有潜在的“解百纳”和“解百纳们”,应当领悟到,“品牌”也好,“无形资产”也罢,一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利益纷争,最终都将置于法律的审视和规制之下,无论胜败如何,都会承受时间和金钱的巨大成本,而在这种反复博弈的整体性内耗中,谁都不会是真正的胜利者。
对峙观点
是酿酒工艺?
酒业联盟指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为“Cabernet”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该品系包括了CabernetSauvignon(赤霞珠)、CabernetFranc(品丽珠)、CabernetGernischt(蛇龙珠),解百纳是这三种葡萄品种混合酿制的通称。各葡萄酒企业都是按照国际惯例在“Cabernet”系列产品上标注“解百纳”,以此表明“Cabernet”干红葡萄酒的葡萄成分。如今,在整个葡萄酒行业将“解百纳”作为葡萄品种广泛使用的情况下,张裕公司将其作为商标来申请注册,是一种公然掠夺行业公共资源的霸权行径,是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垄断行为之实的恶性行为。
是企业商标?
张裕公司认为,“解百纳”不是我国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称,现行《葡萄酒》国家标准也没将“解百纳”归为葡萄酒通用名称。不能因为目前多个企业在使用“解百纳”这个词,就说它是“行业公认”,关键在于“解百纳”是张裕1931年取“海纳百川”之意独创,并独家使用了60多年,也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况且,张裕公司并不是在市场蓬勃发展起来之后才将解百纳据为己有的,因此谈不上垄断。反过来,很多酒企是在张裕投入了巨额广告费,打响了“解百纳”的知名度后,才跟风使用的,正是同行们的恶意跟风,才造成了今天“解百纳”市场良莠不齐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