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幸福,倡导幸福
2008-08-25 16:54 来源 : 《时尚·好管家》 作者 : 苏伊丝
幸福不是得到的多,而是要求得少。
爱这个词总是和幸福相提并论,大多数人也都认为,有了爱的人,一定很幸福,而2000年出版的一本极富创意的名为《爱的普遍法则》的书中,三位心理学家作者早就提出,爱其实是一种生理的自然需求,并非仅仅是情感上的。“爱是同时发生的相互制约,一个满足另一个的需要,因为没有人能够自给自足。”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便会在意他人所传递给自己的爱的质量及数量,因为这样的斤斤计较,让我们变得更加找不到快乐的边缘。
你索求的越多,越可能觉得不满足;你得到的越多,越可能为之所累。正如戴维·迈尔斯就富足所作的经典表述:“胜者往往成为战利品的奴隶。”
幸福主妇徐帆的经典告白是:“既然嫁给他,就不能光为自己盘算。他忙,那我就多做一点———换个角度思考,我不喜欢打牌,除了做家务,我也没什么爱好。这样想就不会觉得不平衡了。婚姻不是擂台,没有必要争出胜负,产生矛盾时就听有道理那一方的,谁犯的错误大谁就先认错。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了,把心态调整平和了,就不会看什么都不顺眼了。”
永远不对生活进行昨天今天和明天的比较。研究表明,幸福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人们对未来的期望。一个中等收入但工资一直在上涨的人,要比一个有着高收入但不大可能再突破的人快乐。同样,一个住在小房里,但将在五年内搬进中档房子的人,可能比一个已经拥有大房子的人快乐,因为“第二道菜远不如第一份鲜美”。
我们周围的环境里,关于幸福的感觉面临着两个极端——电视里充斥着家庭宿怨和亲人纷争的主题让人觉得生活的残酷,而广告里理想浪漫的情侣约会与生活,又弥漫着过分夸张的甜美。如果你总是拿来和当下生活做比较,容易有自找烦恼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