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八日,比利时消费者权利机构没收并销毁了一批(大约3200瓶)来自美国加州E. & J. Gallo葡萄酒厂的起泡酒。因为根据欧盟的法律,只有在法国香槟区生产的起泡酒才能叫香槟,其他地区生产的起泡酒如果叫香槟,则被视为是违法。加州E. & J. Gallo葡萄酒厂的这批起泡酒由于使用香槟这个名称,因此被没收,并交由第三方处理。
根据美国香槟管理机构的规定,任何冒用了香槟这个名字的起泡酒多被认为是赝品。因此,大多数因误用香槟名而被没收酒的酒商为了避免被追究更多的责任,而同意立即采取销毁的办法。随后,比利时的香槟专业管理机构CIVC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并播放了销毁这批起泡酒的录象。
据CIVC的统计数字,自从欧盟实施了严格的香槟管理法律后,欧洲各国加强了执法力度。在欧洲范围内,去年就有一万四千瓶起泡酒因为误用香槟名而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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