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贸易信息中心网消息,越南财政部国际关系司称,从2007年1月1日起,越南将履行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对产自中国的部分商品执行进口特别优惠税率。
据此,2007年执行东盟-中国自贸区税率(ACFTA)后,降税幅度最大的是现行最惠国待遇税率(MFN)在60%以上的商品,税率将降到40%,包括啤酒、葡萄酒、旧服装、大排量摩托车、10吨以下自卸车等。其次为现行MFN税率为50%的商品,税率降到35%,包括茶品、咖啡、碳酸饮料等。另有近300种商品的ACFTA税率比现行的MFN低10%,包括大米、五谷制品、房屋建造及装修用塑料制品、皮革、家电、小型货车及零件、小排量摩托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