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得最厉害的那一次,我一滴酒也没有喝——
没有一个摄影师会因为想进暗房而去拍照,正如没有一个女人会因为想生孩子而去结婚。可是,我就是一个视进暗房为终极目标的摄影师。
在我的理解里,摄影是感官刺激的极至。取景器后的瞳孔可能博爱仁慈,也可能是偷窥癖;只有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我才能发现更多秘密。
暗房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喜欢一边放蓝调一边工作——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椅子上,把手伸进装着未经剪裁的相纸的纸盒里,抚摸粗糙的背面或光滑的乳剂面,陷进一个灰雾的世界。
我在白天走进暗房,陷入一个黑暗得让人连自己都找不到的空间,然后在午夜走出去,进入真实的黑暗。
光明是相对的,黑暗则是绝对的。但两者都有真假之分。
重庆正午,41.5摄氏度。
天空白得只需要22的光圈,街上女人的高跟鞋被彻底融化,阳光把人照出了光晕,模糊而诡异。然后我的胃部开始疼痛,它发热,还明显的蠕动。
黄薇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出现在我面前,就像没有前奏的突然轰鸣。
“我还准备来找你的。”她说。“我怎么总是在你想找我的时候自动出现?”我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然后又抽出来,不知所措。
每次见到黄薇的时候,我的神情总会变得很尴尬,她的出现似乎总是不留余地的在瞬间发生,像天上突然砸下一个陨石。
黄薇刚从摩洛哥回来,皮肤晒成了哥伦比亚咖啡的颜色,颈部系了一条红底金边的丝巾,身体散逸出神秘的檀香。
我和黄薇认识已经10年,10年来都没有被她吓跑的朋友我是唯一一个——她绝对是那种直逼你想象能力极限的女人,她的可爱、真实、善变和歇斯底里都足以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震惊——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黄薇的生活没有任何逻辑,她所爱的在下一秒就可能变成她所诅咒的。她发誓要爱某人一辈子,然后第二天就忘记了那个人是谁;她兴高采烈的告诉我某人会爱她一辈子,而事实上那个人根本就不认识她。
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是一个被人称为“绝世猫妖”的双性恋者,那个男人叫金金,他美丽得让女人都眩晕,涂金色眼影,有修长的眉型。
黄薇帮他买各种化妆品,那时候她从不穿裙子,每天都是牛仔裤、单色T-shirt加格子衬衣的装束。金金喜欢的男人是莫沫,一个同样美丽的男人,他们互相化妆,只有一个烛台的房间,他们在镜子里对视整整5小时。
黄薇总是对金金说:“你不能爱上莫沫啊!”他的回答是:“莫沫是我的好朋友。”然而,就在一次暑假黄薇外出旅行回来之前,她从朋友那里得知,金金其实是同性恋,至少已经变成同性恋。接下来的几天,黄薇都呆在我家里,她哭得一塌糊涂,说话都是声声断断,只有一句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不爱金金的,我现在哭,现在难过,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我没有能够拯救他。”
黄薇是个散漫而情绪化的女人,就像胶卷中的反转片,色调偏差全然不在掌握之中。她上床睡觉很少脱鞋,她甚至喜欢在大街上和地铁里酣睡。我帮她照过很多照片,在暗房里放大,然后写上几个字送给她。我们的话不多,事实上,在我们之间,语言只是泡沫。
或许吧,对于黄薇,我一直是把她当成一件艺术品去欣赏的。
我的生活简单得近似于枯燥,但只要黄薇出现,就会给我又带来不少惊喜,听她说自己的故事,就像跌入另一个世界,我拿着酒杯眩晕,还得把醉得一塌糊涂的她慢慢抬回去。
黄薇这次去摩洛哥的目的又是由于漫无目的——其实,漫无目的仿佛是许多事情最合理的理由。她又和我来到一个酒吧,不同的是,这次我们没有要朗姆酒或威士忌,黄薇点的是两杯极品蓝山。
“甘苦,但不酸涩。就像生活。”她说。
“你拒绝拯救,与上帝何干。”我回答。对于黄薇异于常人的思维,我从来不曾劝止,世界上总需要这样那样的人,留下这样那样的故事或眼泪,呈现另一种生存尴尬。
“这一次我同时爱上了三个男人,我也惊讶于自己居然能够这样。这三个男人他们有三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却长得极其相似,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难以分辨出来。在他们之间周旋的一年中,我的性格就像从一个原点向三个方向散射,延伸到三个极限。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爱的是谁,或许我爱的只是自己,又或许是那种在各种性格之间来回奔跑的感觉。
有一天我睡到中午,因为我实在疲倦得不行了。正是睡眼惺忪的时候,我走在一条长长的马路上。正午的阳光过于刺眼,以至于我几乎是闭着眼睛的。那时候马路上人很少,估计此时会走在重庆马路上的,一定不是正常人。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来到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在明亮得发白的阳光中显得异常低调。我停了下来。
这时有种奇怪的感觉猛然向我袭来,这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力量使我睁开了眼睛。视野刚刚打开,我当时差点就要疯了,因为我看见他们三个人分别站在另外三个路口,一个在我的对面等红灯,另外两个正面对面的走。
站在我对面的男人发现了我,向我挥了挥手;另外两个男人擦身而过之后同时回头看了看对方。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迅速从包里拿出那个我一直带在身上的陶瓷京剧脸谱,罩在脸上,然后转身,用尽我全身的力气狂奔而逃。
我奔跑在长长的马路上,正午阳光射不进我的面具,我的眼前是一片漆黑,身体上的汗水却像海浪一样汹涌。我当时发疯一般的把手提包里的东西一件一件的扔掉,手机、电话本、镜子……最后连手提包也扔掉,我身上除了衣服就只剩那个京剧脸谱。
回到家里后,我靠在门后面喘气,然后马上拿出我的大箱子收拾行李,三小时候,我带上护照和一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上了飞机。
我在摩洛哥昏睡了三天,酒店里有一扇落地玻璃窗,从那里可以看见一个圆弧形的城市,黄沙漫天,女人的脸都藏在纱巾后面,路上骆驼和汽车并行。
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地方,能够让土黄色的砂砾成为生命的象征。
爱情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秘密,无非就是指尖和舌尖的关系。”黄薇开始咬自己的指尖,然后点了一杯伏特加。
“伏特加是俄罗斯男人喝的,你别碰。”我说。
“伏特加是一种谎言——它喝上去甚至有股清香,但十分钟后就能把人瞬间击倒。”黄薇无奈的笑。
看得出来,她在这段感情中受到了极大的刺激。
一杯玛格丽特、一杯火速龙舌兰、一杯轰炸机和一杯伏特加下去后,加上音乐的搅拌,黄薇的脸突然随着一声闷响重重的落在桌子上。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嘴唇在动,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在昏黄的灯光下,黄薇凝固却充满想像空间的表情使我感到自己落在黄沙的漩涡中。
这时酒吧里的爵士乐换成了莫文蔚的《忽然之间》——我想这会是一首让我记一辈子的歌,因为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就是从这首歌歌词的第24个字开始的。
我把黄薇架出酒吧,但却不知该把她送到哪里。黄薇看见了我脸上的犹豫,她说了一句:“我不常睡觉,却喜欢做梦。”
“不要相信你自己的爱情感觉,也不要相信我说的一切。”我告诉她。其实,黄薇对于自己的感情完全无法把握,我不知道当她和那些男人在一起的时候,究竟是要得到别人的爱情,还是自己的爱情。
“我不断的爱上别人,那些感觉一开始的确是真实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它们一下子就会烟消云散。甚至,在我告诉某人我爱他后的下一秒,我就觉得自己已经对他毫无感觉了。这让我感到很懊丧,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男人,但没有一个男人能够长久的停留在我的生活里。”寒风中,黄薇的嘴一边冒热气,一边吐出这些话语。
这个时代里,爱情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
我把黄薇带到暗房,当我的钥匙开始旋转的时候,我意识到这绝不仅仅是让一个女人走进我的地方,而是在把一个女人带向我的灵魂深处。
我开始放Water Muddy的布鲁斯,那个体态臃肿的黑人的声音仿佛调节时钟指针的手指,把时间展开,拉长,向一个没有路标的空间。
暗房里满是硫磺酸的味道,没有一丝光线,龙头里的水滴在不锈钢水槽中,声音重得让人怀疑那到底是不是水。这是我第一次把女人带进暗房,还是一个满身都是伏特加清香的女人。
在暗房中,人是不会有时间观念的,我只能靠自己的胃来判断时间大致过了多少。我和黄薇靠在一起,头顶上是一百多张已经晾干或还在滴水的黑白照片,房间的潮气很重,有铁锈的气味。
我打开15瓦的安全灯,红色的灯光,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色调。
“为什么你能够一直都对我这么好?”黄薇小声的问我。
“因为你总是给我写信,信里面都是些我闻所未闻的事情。”
“真的只是如此么?”黄薇好像在问自己。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有时候,感情仿佛是一种习惯养成的过程,你看不见过程,但一段时间后回头一看,它就已然形成并且难以改变。
黄薇问我这句话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她已经从我的一个朋友变成我身体里的一条血管。
我沉默着,在Water Muddy断断续续的吟唱里,我等待她的头发拂过我的鼻尖。
寂静总是各种转折的开端,长而焦躁的沉默里浸泡的欲望和彷徨,让人的头脑发胀,继而不加思考的开始另一段逻辑。
然后,就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躁动和一段很长很长的疲惫。我们坐着睡去,直到饥饿已经成为生命的威胁。
推开暗房大门,第一缕阳光剪开我眼睛的时候,黄薇突然发出了尖叫声,久久的一声尖叫。我的大脑嗡嗡作响,接着心脏莫名其妙的疼痛起来,仿佛是由于某条血管的破裂。
究竟喝醉的人是她,还是我?
黄薇又离开了,我依然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下次的出现会是在何时何地。西班牙?危地马拉?还是就在我的隔壁?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都没有进过暗房,胶卷已经装满两个抽屉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真的不知道。黄薇把我的逻辑完全打乱,她的生命力如同向日葵一般让我惊慑,她身体上的美丽的肌肉、粗而黑的长发、不加修饰的眉毛……天天像不散的大雾一般充斥着我的想像空间。
其实我一直爱着的女孩子是黄薇的朋友,她并不美丽,并且安静得像一个雕像,对于她,我一直是当成一件艺术品去欣赏的。我为她喝醉过,醉得不像样子——对了,我猛然记起了这样一件事情:
就是那天,我喝得烂醉,找来黄薇倾诉。我不停的朝自己脸上扇,得到的是那个女孩轻蔑的眼神,我觉得自己很贱也很可悲,可悲的原因并非由于我喝醉了或者痛苦,而是由于我竟然只有在这样的状态时才能得到那个女孩给我一个眼神,哪怕只是轻蔑。
说着说着,我竟然哭了。号啕大哭之时,黄薇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刀片就往手腕上划,一连划了30多刀,她突如其来的疯狂举动和那些密密麻麻的血痕使我马上清醒过来。
我脱下自己的大衣帮她止血,无奈黄薇的血还是留在了我大半部分的大衣上,至今还留有血液的腥味。
“我流的血一半是因为金金,一半是因为你!”黄薇说道。
我当时就大声的哭了,不知为何而哭。
为什么我和那个女孩连朋友都不能做,为什么我和黄薇就只能做朋友?我以为我醉了,但现在一想,其实当时我是前所未有的清醒。
黄薇的心,一直是我忽略的世界。
我感到非常沮丧,证明自己爱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但要证明那个人值得自己去爱却很困难。就像安慰别人远比安慰自己要来得容易。
我推开门,头发迅速升温,我走到上次我和黄薇去的那间酒吧,酒吧的门还紧锁着。于是我就坐在门口,闭上眼睛,胡思乱想,黄薇在我脑中的形象越来越大,直至无穷……
不知道过了多久,酒吧的门终于开了,我走进去的时候,一个长得很帅的酒保对我说:“留言板上有你的字条。”
我的直觉告诉这一定是黄薇留给我的。
我走近那块软木留言板,上面有很多情侣态度亲昵的贴纸照和用钉子钉着的留言条,那么多陌生人的言语和影像被聚在一起,这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一张张的找过去,然后在一个角落看见了熟悉的字体。
“她曾经期望在这个晚上可以亲手煮汤给他喝,可到了凌晨一点,她依然只是坐在这里。”
“我要去布宜诺斯艾利斯了,回来的时候会给你带一棵植物。”
“你的暗房一直是我最想去的地方,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在喝完伏特加后走进那里,我以为我会醉,但我还是没有。”
“那个女孩子前天走的,之前天天到这里来坐到打烊。”酒保告诉我。
黄薇在我的生活里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她到底有多大的份量?这个连伏特加都无法将之征服的女孩,难道说,她真的只是一口空气?
黄薇让我改变了对这个城市的看法,变白、变灰、变黑,最终曝光过度。
三个月后,黄薇依然没有回来,我像失去了自己的影子一样不知所措。我沮丧之至,于是只好又走进暗房。
在我再次走进去的时候,暗房已经很干燥了,干燥得几近枯萎,我再也感受不到它对于我的生命力和诱惑,难道这些都被黄薇带走了么?
我恍恍忽忽的睡着了,梦境里,我听见了三个月前遗漏的声音,那是两片嘴唇的摩擦,好像还带着黄沙的味道。我也这才清楚,原来醉得最厉害得那一次,我一滴酒也没有喝。
(原文作者不详,中国葡萄酒资讯网向本文作者表示感谢,欢迎读者提供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