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醉、陶醉、醉生梦死,最令人心醉的是酒。
醒亦醉,昏亦醉,难得糊涂亦为醉。迷醉是一种醉,沉醉是一种醉,烂醉也是一种醉。无论如何,最醉的是酒,最令人醉的亦是酒。而洋酒,则是一种新鲜的醉,活泼的醉,丰富多彩的醉,偶尔糜烂的醉。
酒人一体
[画外音:酒与人永远无法剥离。下面的文字,是记者试图用一种形象诠释的方法,解说几类洋酒的“个性”及其“生活”。酒即人,人即酒。如果你仅仅看到了一个故事,那也无妨;如果你还看出了一些人、酒背后蕴含的深层信息,那就——这篇文字没有白写。“伏特加”在其中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至于为什么用他做线索,可能与其天生的平民气息和自由意志有关。]
伏特加是一匹自由的野马
相遇若是一种偶然,那么缘分必定与虚无无异。事实往往如此:在必然与偶然之间,有一条恍惚的纽带,传递着两者之间的信息。以这样的方式相逢,缘分犹如天定。
在孤独如烈焰的伏特加找到一片自己的天地之前,他的兽性较之脱缰的野马、困笼的猛虎还要强烈。他是不羁的,又被一根风筝之线绊住双腿;他是无畏的,又被一方莫名的阴影笼住头顶的天空。他试图在整日的沉醉中找回自我,或者干脆放弃自我,却永远走不出那根线、那方阴影的疆域。所以他扮演一名虬髯壮汉,貌似强大、剽悍,性若野马、猛虎。孤独的伏特加,孤独的烈焰,徘徊在阴沉的河畔,醉生梦死。
冰酒是他的灵光
与威士忌和冰酒的邂逅,小小地改变了伏特加的一段生活——如果存在即生活的话。确切地说,是冰酒的出现打动了伏特加。这种用“葡萄树上自然冰冻的葡萄酿造的葡萄酒”,有着浑然天成的冰肌玉骨,性情温婉,爱心灼灼。她像是一道灵光,击中了伏特加内心的脆弱,玻璃碎屑满满一地。如果在他面前没有一堵墙,如果绅士般的威士忌仅仅是冰酒的好友,那么摆在伏特加眼前的,就是一片幸福的森林,长满了郁郁葱葱的快乐。但他们是一对恩爱夫妻,威士忌的风度、对女人的热爱、打破陈规陋习的勇气,早已定格于冰酒的情怀之中。
龙舌兰是他的镜子
伏特加愈加狂乱、迷醉,愈加孤独;而对爱的渴望、对幸福的向往,也同时像蔓草般滋生。他放弃了一段可能的爱恋,仅仅一天,威士忌一脸成功的模样、冰酒情意绵绵的容颜,就被甩到了内心的阴沟,随着心的暗流急速排走。有时,他会与龙舌兰痛饮一场。在这位杀机暗藏、隐忍自律的兄弟面前,伏特加的愤懑如同黄河之水一般狂泻不止。而龙舌兰安静地听着,偶尔把杯中的自己一饮而尽。这位隐居的猛汉,经过了漫长的“成长期和酿造制作过程”,其凶猛姿态早已被深深地埋藏。他们相聚的过程,犹如一幕荒诞而辛酸的静默片,惟有一种枯槁的嗓音雷声般轰响。
自省之后止于梦境
偶尔也有令伏特加自省的时刻,那是在面对白兰地——这种散发着英雄气息的男人的瞬间。一阵有如理想的风拂过他的面庞,令他跃跃欲试。但他最终屈服于酒杯中的自己,他忘却不了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真性情。或许也由于风筝之线和头顶阴影的影响,他只有羡慕人家的余地。白兰地的高不可攀、那种霸气,那种高贵优雅,是他所缺乏的,又是他毕生所抵制的。他情愿这样,孤独、脆弱地自由着,在自己恍惚的世界里,游龙般攀行、疯舞。
他的狂放止于利口酒。在伏特加饮酒的历史中,这种泛着猫眼绿的女人令他退避三舍。她那天然勃发的妖艳之气,像聚光灯竭尽全力打下的一束强光,让他晕眩、肠胃翻滚。然而他需要她,利口酒女人,需要她挑逗的眼神和冷漠的爱情,哪怕只有一晚。妖娆的春水最终漫过了燃烧的火焰,最终一片岛屿从荒芜的人世间耸然而立。岛上,伏特加斜靠在利口酒女人胸前,缓缓地睡去。他梦到了野马和猛虎,也梦到了冰酒的身体。
酒器一体
惟有美器配佳酿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这两首与酒有关的诗中,“玉碗”、“夜光杯”,说的都是饮酒的器具。
古代酒具的种类主要有:觚、觯、角、爵、杯。“礼记·礼器”篇明文规定:“宗庙之祭,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这是酒具与地位尊卑的关系,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酒具。
好的酒具,可以把酒的瑰丽色彩透露出来,令人赏心悦目;可以把酒的芳香在酒杯里聚拢起来,经久不散。西方人还认为,饮什么酒使用什么杯,是一种“酒礼”。例如长形圆脚杯用于红葡萄酒,半圆高脚杯用于白酒。
如果你不想暴殄天物,最好在饮用洋酒之前,选一套相宜的酒具。
洋酒从清末开始引入中国,饮酒器具也随之传入。饮洋酒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西方人饮酒,在不同的场合下,饮用不同的酒,要选用适宜的酒杯,一般而言,不能随便乱用。
酒杯种类繁多,造型各异,这有历史、地域等方面的原因,同时,也反映了一定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在对外交往中,正确使用好酒杯是非常重要的。
饮用不同的酒,选用不同的酒杯,杯的容量最重要。历史上用盎司(英语是Ounce,简写成oz)作为酒的液量单位,行国际单位制,30ml相当于1盎司。常见的酒杯容量,比如威士忌纯饮杯,1.5—3oz;甜酒杯,1—1.5oz;白兰地专用杯,3—8oz;鸡尾酒杯,2—4.5oz;酸酒杯,4.2—6oz;香槟鸡尾酒杯,4.5—6oz;古典杯,6—8oz;哥连士杯或高杯,10—12oz;海波杯,6—10oz。
搭配海鲜食物喝白葡萄酒时,宜冰凉低温,故酒杯口不能太大;搭配肉类饮用的红葡萄酒,适合室温入口,杯口可以较大。
而无论饮哪种葡萄酒,都适宜用高脚玻璃杯,以便观察酒液,并展现酒品的鲜丽色泽,提高饮酒的兴趣。
香槟酒杯一般是用浅腹大口的酒杯,这样可充分表现酒的香气,还便于快速斟、饮。
喝威士忌,酒杯杯口可大可小,只须便于加冰和加水即可。这是因为喝威士忌较随意,可以喝纯的,可以加冰块,口感丰润,不烈不呛;可以加水,酒味较淡,但香醇依旧;可以加冰又加水,清冰淡薄,沁人心脾。
品白兰地,要用肚大口小的白兰地杯。杯中一次只倒约一盎司,玻璃杯置于掌心,以掌心的热度温酒,喝酒时先轻晃酒杯,用鼻子闻酒香,然后浅酌细品。
当你拿着适宜的酒杯喝着味道各异的洋酒时,你就会明白,何谓郎才女貌式的合欢。
酒城一体
打开世界名酒地图
[画外音:让我们一同大醉一回,去一些洋酒的主要生产地区神游一趟。看看那些地方,“玉液琼浆”如何酿造;看看它们的过去,如何让谷物、粮食插上一对迷醉的翅膀……]
苏格兰·高地
崎岖的山峦,精致的湖泊,巨石覆盖的原野……这是哪?苏格兰北部的苏格兰高地。是的,我们已经到了威士忌的主要生产区。在这里,清澈的溪流为高地的传统特产——苏格兰威士忌提供了重要的原料。这里粮食丰茂,威士忌便以大麦芽作为糖化发酵剂,采用液态发酵法经蒸馏获得原酒后,再盛于橡木桶内贮藏数年而成。普通品贮藏期约3年,上等品贮藏期在7年以上。
(注:威士忌源于爱尔兰;“威士忌”一词出自爱尔兰方言,意为“生命之水”;它最初由爱尔兰的一些僧侣设想、酿造而成,后到苏格兰传教时,带去了酿制秘方,从此沿用至今。)
法国·干邑
视野之内是干邑白兰地的故乡,法国西南部一个小镇:干邑。塞仑河流经其中、人口只有2.5万的小镇,已有一千多年的产酒历史。公元九世纪北欧人入侵后,塞仑河成为盐商的交通要道,干邑也成为一个港口。这里产的淡酒大受海员欢迎,并通过他们传到许多国家,遂成为世界名酒。到十七世纪时,人们为了使酒可以贮藏更长的时间,对这种酒进行了第二次蒸馏,发觉经再次蒸馏的酒不但浓度高、杂质少,而且相当美味可口;再经放入酒桶贮存一段时间,便成了今天名闻遐迩的法国干邑白兰地。干邑白兰地的价钱也是储存越久越贵。时间的长短则在酒瓶外标明,一颗五角星的三年至四年,两颗的五年,三颗的八年左右。VO表示十年左右,VSO十五年,VSOP二十年,XO三十年。
印度·西印度群岛
以盛产甘蔗闻名的西印度群岛,也正是朗姆酒的故乡。沙滩、海浪、阳光,还有风景如画的岛屿,是这里的“指示牌”。
朗姆酒之名,源自西印度群岛原住民Rumbullion语首Rum,意指兴奋或骚动之意。这是关于朗姆酒起源的一个动人传说:1745年,英国海军上将温侬(VERNON)发现属下的士兵患了坏血病,因此他令士兵们停止喝啤酒,而喝西印度群岛的饮料,凑巧把坏血病治好了,这些士兵为了感激他,都称他为“OLD RUMMY”;为了纪念他,就称这种酒为Rum。朗姆酒是以甘蔗为主原料制成的蒸馏酒:先将压榨出的甘蔗汁熬煮,分离出砂糖结晶,再利用制糖所产生的糖蜜加入经发酵、蒸馏程序而成,或制糖过程中剩下的残渣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过程制成。
俄罗斯·维阿德嘉(Viatka)
俯瞰伏特加的故乡,这是俄罗斯的一个名叫Viatka的港口。俄罗斯的确太冷了,零下50摄氏度不是什么稀罕事;此刻,若在“空中”大饮伏特加,就会为身体灌输充足的能量。据说,平均每个俄罗斯男子每两天就会“干掉”一整瓶的伏特加酒;而且,俄罗斯人喝酒的方式非常豪放,再烈的酒也是一口闷,然后紧握拳头,“哈”一下吐出酒气,爽快异常。伏特加又名俄得克,其名称来源于俄语的“伏达”一词,意为“水”或“水酒”。它以马铃薯、玉米为原料,经液态发酵,蒸馏成食用酒精,再用活性炭处理而制成的一种饮料酒,酒液无色透明,口味纯正,余味悠长。
好酒共赏
它们散发着王者的芳香
尊尼获加红方:全球最畅销的苏格兰威士忌,混合了约40种不同的单纯麦芽威士忌和谷物威士忌,于橡木酒桶内蕴藏成熟后入瓶。究竟红方是那些单纯威士忌混合酿成,以及混合了多少种单纯威士忌,不得而知。但这种出色的调配,却使每一瓶红方都具备独特的味道,享誉全球。红方有一种特殊的芳香,原因是在掺和过程中,以塔星斯加麦芽酒为主体。
人头马路易十三:大香槟干邑,纯以干邑区中心地带“大香槟区”的“生命之水”调制而成,陈酿时间以几十年计算。各调酒大师毕生精力之作,堪称最上乘的干邑。同时,美酒美瓶,相得益彰。人头马路易十三,不但是美酒鉴赏家梦寐以求的绝顶佳品,其由法国巴卡拉(BACCARAT)玻璃厂手工打造的水晶玻璃瓶,更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精品。其香味和酒味都极端细致,余味可持续一个小时以上。
百家得朗姆酒:为十九世纪古巴葡萄酒进口商灵机一触之下的成果,他发展出一套完美的蒸馏及混合程序,配以当地特产的糖浆,酿造出具有醇、和、净等特色的烈酒。其酒液储藏于美洲白橡木桶中,使酒质清爽顺滑。它在天然木桶中培养出香醇芬芳的酒味;而色泽较深的金朗姆酒就以烧焦橡木的酒桶储藏,轻盈酒质更富香气。
哥顿:十六世纪时,毡酒的先驱者将毡酒从荷兰传入英国,200年后成为英伦国饮。1769年,阿力山大·哥顿在伦敦创办其毡酒厂。哥顿毡酒是经过再蒸馏得出之酒精,并以杜松子以及多种香草调配酿制而成。今天,哥顿毡酒已成为世界销量最佳毡酒,它的每天销量高达每秒4瓶。
球主心水
养颜,还助交流
周扬:(女,任职于爱立信广州分公司市场部)
喜欢喝有内涵的红酒,智利的SAMTARITA和法国的莱利都是周扬的最爱。最早接触SAMTARITA,便一见钟情就喜欢上它,醇厚的回香,在齿间的香气总是久久未散去,莱利的酒香倒是比较淡,但很顺喉,持久。
不太习惯一个人喝酒,喜欢去离家不远的“原调酒吧”,酒吧的氛围比较有情调,有轻缓的音乐,灯光游离而温馨,有不高、轻轻的说话声在距离之外传来,若能调加一点芝士,口感就更好。
四五前的大学时代中,酒就开始走进她的生活,不过开始的时候多数是为了图个新鲜感,好奇,想尝试一下酒的味道,自我营造情调。而现在,红酒更多的是一种生活的需要,一种生活的调节剂。工作累了,隔两三天就邀上几位好朋友,在夜色中找个清静的酒吧,喝点红酒,聊聊天,放松一下心情已经是一种必要了。在深夜里带着一点微热、淡淡的酒香一路回家,感觉特别舒服。
工作上有时为了应酬也会喝点,下班后偶尔也会跟客户出去喝一杯,谈谈工作业务之外的话题也好,聊聊红酒也好,都是一种交流,而这种交流间接促进了与客户的关系。
不喜欢太烈性的酒,所以爱上了红酒,温和,酒精度不高,而且还能养颜,有助于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