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都在讨论一个话题:酒后驾车!
对于葡萄酒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无疑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但是站在另外一个层面来说,我倒是欣然接收,倒不是因为多么大的社会责任感的驱使,而是我发现,当“酒”被这么不约而同地推到新闻媒体的风口浪尖,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的时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这也不是美国历史上出现过的禁酒令,也就是说,这件事情本身并不针对酒,而是针对酒后驾车这件事情,也没有鼓励人们像戒烟一样去戒酒,何况,葡萄酒本身也不是适合牛饮的东西。
所以,我在每次酒会上,都会摆出吐酒桶,并提醒我的客人,如果不胜酒力,或者需要开车,就把嘴里的酒吐掉,免得查处酒后驾车。
可是,你知道吗,酒后驾车的标准,相当于1杯啤酒下肚就可能达到。
我们可以津津乐道在新加坡吐一口痰,吃一个口香糖都会被处以严厉的惩罚,而香港也是最新颁布大街上见到香烟就要处以1500港币的罚款,这些对于环境和健康的惩罚都会如此严厉,何况,危害生命的酒后驾车肯定算不了什么。
保住了部分人的胃,也养住了不少人的肝,酒吧肯定收到了影响,而驾车者同样也有地方选择消遣,比如喝茶,或者品尝葡萄酒而不吞进肚子啊;玩笑归玩笑,当我们回到实实在在的销售数据面前,也得理性地评估一下。
总之,我还是希望驾车不要喝酒,要喝酒,准备一套不错的杯具,在自己家里和家人一起喝喝葡萄酒,这样及对得起路上的行人,也培养了家庭的情感。
备注:认定酒后驾车标准是0.2%-0.8%(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至8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8%,则以酒醉驾车论处。小于0.2就不属于饮酒。而正常人的血液含量为体重的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