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寄来了Kelly Epsom,一个寄来了mcm。
前者是John送我的surprise,后者是谢小萌同学欠我的一份大人情,和我的贡献比起来,千百块的mcm简直是在侮辱我。
半个月前,我跟谢小萌去赌石。
我还从来没参与过此类游戏,但是谢小萌说,我名字里有两对美玉,大概天生就认得好石头,所以当我们走近一大堆乱石,我能一眼就识别风化的宝石。
具体我有没这样的功力,因没第二次机会,所以无从考证,但当那块11w的石头被切开,现场小小的呼声还真是让我心潮澎湃,只可惜,我帮谢小萌的前提是,输了算她,赢了归她。
应该是快价值连城的翡翠毛料,没远见的谢小萌要卖给珠宝店,这是有多想不开。在我的百般阻挠下,这厮将这块重达14kg的宝石运回了家,经鉴定,市价令我#¥% &*?!
我生来就是给别人做嫁衣的命。
盘算下来,偶然的识货还是有渊源的,从小到大,我去珠宝店的频率真是要远超我去逛服装店,衣服都是可以在网上看个大概的,但是珠宝这个东西不一样,和红酒相同,她讲感觉,讲圆润通透,讲缘分。我在柜台试贵妃镯曾有试了一个下午的纪录,整个手腕洒满肥皂水扔刮得通红,倒衬着乳绿色的镯子越发好看了,尽管很痛,但心中喜欢的那一款,戴得戴不得,都要戴得。
我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喝红酒,是7岁,在shirly姐家,她喝红酒吃生肉,我非常惊恐,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当时喝的唯一高级饮料就是可口可乐,突然被shirly逼着喝下红酒,我呛出了泪,与此同时还有shirly非常欧式的大笑。我印象中非常深刻,她笑着的时候耳朵上金色的硕大耳环跟着她的身体一体乱颤,在午后的阳光下魅力四射。shirly果然没多久就出国了,而我从那次之后开始执拗的热爱起红酒,终于不负shirly的期望,如今可以和她平起平坐了。
话到此,再说回谢小萌的mcm,这小钱包其实仅是感激的余温,早在割石那个傍晚,谢小萌就已很懂事的送了我一个宝贝,据此,各位看官,您能估出那块毛料的真正价值吗?